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香溢投资收纪律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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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讯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对香溢融通(600830)(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投资”)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82号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香溢投资于2015年10月,根据其母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控股”)的决策,将其持有的东海瑞京-瑞龙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以6000万转让给宁波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泰投资”)。后因项目实际收益不足以覆盖开泰投资的转让价款和约定收益,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2016年5月,香溢控股的子公司某有限责任公司虚构融资租赁业务,将3550万元差额以支付融资租赁款的形式转至开泰投资指定的公司。2018年1月,香溢投资虚构投资项目,将资金转回该有限责任公司以掩盖此前虚构的融资租赁业务。此外,2017年7月,香溢投资虚构投资项目,将2606万元转至相关公司,履行其他资产管理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香溢投资上述配合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九条的规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三项,《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对香溢投资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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