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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索赔】超亿元担保未披露 金杯汽车收到警示函 投资者维权索赔征集开始

摘要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维权索赔】超亿元担保未披露 金杯汽车收到警示函 投资者维权索赔征集开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维权索赔】超亿元担保未披露 金杯汽车收到警示函 投资者维权索赔征集开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金杯汽车(600609)收到了辽宁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警示函,因对外担保未披露,辽宁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同富、总裁许晓敏、财务总监张昆、董事会秘书孙学龙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也是因这一事项,上市公司及涉事四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具体来看,金杯汽车在2020年11月签订保证合同,为沈阳金发汽车钢圈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钢圈”)4,000万元银行借款及相关息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在实际发生上述担保行为时予以披露。

  2021年6月,金杯汽车再次签订保证合同,为金发钢圈9,799.76万元银行借款及相关息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在实际发生上述担保行为时予以披露,且公司实际保证期间超出前期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期限。

  上交所指出,金杯汽车时任董事长刘同富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裁许晓敏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张昆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孙学龙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金杯汽车是沈阳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包括汽车内饰件、座椅、橡胶件等。其主要客户包括华晨宝马、长安汽车、江淮汽车(600418)等多家整车生产企业。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金杯汽车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0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4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300033)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治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来源:银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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