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获得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规定情况综合评价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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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通报2023年度全市21家中资商业银行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规定情况,兴业银行(601166)厦门分行凭借对人民银行各项政策规定和金融管理规定的持续向优执行,自采用“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以来连续获得最高类别综合评价A类单位。
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规定情况综合评价是人民银行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度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银行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的全面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涵盖执行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金融稳定、金融统计、征信管理、支付结算、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评价结果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规模、业务全面性等情况的综合评定,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客观体现。
长期以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高度重视外部监管机构的评价,把外部监管机构的评价作为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相关政策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和普惠金融事业发展,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品牌形象不断提升,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金融力量。
未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将以本次获评全市中资商业银行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规定情况综合评价A类单位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国家货币政策、金融监管要求和上级行工作部署,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综合服务质效,践行主流银行责任担当,发挥绿色银行、财富银行、投资银行“三张名片”特色优势,为助推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邹丹丹)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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