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暴露三大问题 维康药业连收交易所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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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维康药业(300878)接连受到了浙江证监局和深圳交易所的警示函,根据发函内容可以看到,维康药业存在三大问题:
根据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显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8年至2023年9月,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你公司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早于客户签收时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021年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2017年至2023年9月,你公司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就在公司收到证监局监管函后,4月19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
原定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公告。根据目前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9日,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就在去年7月份,公司也曾收到过浙江证监局发来的“警示函”:
这一次出现的问题是:
维康药业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8,030万元-10,0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6,800万元-8,700万元。2023年4月17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300万元-5,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1,800万元-2,800万元。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10多天后,维康药业就收到了深交所发来的监管函:
自2023年12月以来,实控人刘忠良开始不断质押手中的股份,截止2024年2月,累计质押3600万股,占刘忠良所持股份8816.04万股的40.83%;
资料显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技术企业,根植于享有“浙江绿谷、天然药库”美誉的丽水市。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878。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益母草分散片、骨刺胶囊、枫蓼肠胃康分散片、人参健脾片等中成药以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生产剂型覆盖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已逐步形成了以中药分散片、中药软胶囊、中药滴丸为主体的产品结构,构筑自己独特的产业优势。先后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优秀民营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丽水市政府质量奖”、“丽水市纳税百强工业企业”等多项殊荣。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刘忠良。
日前,北京市印发《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广州、珠海等地也陆续出台创新药/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
维康药业表示,政策的密集发布将给公司发展带来实质利好。近年来,公司紧抓机遇,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不断夯实在中药创新研发方面的实力,先后成立多个国内领先、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科研平台,为公司研发创新夯实基础。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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