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发现不规范问题,东尼电子收证监局警示函,维权征集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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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东尼电子(603595)(603595.SH)开盘下跌,截至发稿报16.99元/股,跌幅3.96%。前一日盘后,东尼电子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始,维权方式详见文末。
东尼电子主营业务是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2024年一季度东尼电子实现营收4.09亿元,同比增加22.27%,实现归母净利润1286.76万元,同比增加132.45%;2023年度,东尼电子曾出现6.07亿元的归母净利润亏损。
此次披露的《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东尼电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存在成本入账不完整、研发费用核算和存货计价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另外,东尼电子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亿至-3.2亿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7亿元。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东尼电子,以及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财务总监杨云、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斌斌、时任财务总监钟伟琴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东尼电子(603595.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300033)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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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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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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