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次违规,交易所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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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官网8月13日消息,均胜电子(600699)及有关责任人被予以通报批评。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多次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涉及金额较大,反映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等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风险,同时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来源:上交所官网
截至8月13日,均胜电子股价报14.13元/股,总市值约199亿元。
多次违规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均胜电子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违规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一般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因偿还往来款需要,将募集资金专户中1.461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3日分别将4000万元和1亿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3月25日将余款609万元连带利息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上述事项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 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二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首先,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支出。公司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以“用于基本户工资支付等”名义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一般户,再由一般户用于支付员工日常报销款、代垫公司全资子公司均胜百瑞(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员工工资、食堂管理费、采购冰箱、净水器以及绿植等非募投项目用途。
其次是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分别从募集资金专户将1.4亿元、6000万元转账至募投项目合作方上海浦澎,上海浦澎将上述2亿元全部转给公司子公司均胜百瑞,用于支付均胜百瑞向宁波沪鹏购买上海浦澎的相关股权转让款。公司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三是以自有资金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应支付的募集资金。2023年10月,因产业园规划未获得政府审批同意,募投项目合作方北京联东金园拟变更与公司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的业务合作方式并支付相关款项,前述公司子公司则计划终止原相关募投项目并收回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1月1日,北京联东金园及其关联方未向公司相关方全额退还募集资金相关款项。公司以自有资金2.04亿元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北京联东金园应支付的募集资金。其后,公司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收到相关方退还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
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损害投资者利益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时任董事长王剑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称,本次违规系相关规则理解偏差所致,非主观故意。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相对较小,且相关募集资金已归还,未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积极对上述募集资金事项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内控措施,请求酌情减轻处罚。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多次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涉及金额较大,反映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等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风险,同时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上述违规事实清楚,非主观故意、未产生不利影响等异议理由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
上交所表示,本次纪律处分已结合行政监管查明的事实,对违规金额、占比、整改情节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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