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大王”要约收购ST新潮折戟 整合者?野蛮人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煤炭大王”要约收购ST新潮折戟 整合者?野蛮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资本野蛮人的质疑声下,汇能海投要约收购ST新潮(600777)折戟。
8月23日晚,ST新潮披露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能海投或收购方)要约收购事项。此后,关于收购方是否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具备收购人资格,一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由于相关事项待核查,上交所针对汇能海投的要约收购事项进行了询问,ST新潮股票于8月28日起停牌。8月30日晚间,ST新潮发布公告称,收购方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相关工作。9月2日,ST新潮复牌后连续两个跌停。
相关公告中,汇能海投称“之前对于相关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汇能海投母公司汇能集团实控人郭建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汇能会本着长期、善意、专业的态度介入,不会选择以‘野蛮人’的方式入主。”事实上,作为内蒙古颇具实力的民营企业,汇能集团是否当真如其所说,只做整合者,而非野蛮人?
连续收购上市公司化身“资本大佬”?
公众印象里,汇能集团是聚焦实业的地方能源企业。然而事实上,汇能集团很早就开始涉猎资本市场。资料显示,上市公司亿利洁能(今ST亿利(600277))于2019年3月5日和4月23日分别与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久煤业有限公司签订转让伊金霍洛旗安源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东博煤炭全部股权的协议,并在2019年3月6日和2019年4月25日相继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彼时,亿利节能股东大会还没上会,煤矿就已经完成过户。
今年7月以来,汇能集团又在资本市场动作连连。先是,中国罕王将澳大利亚金矿企业Primary Gold全部股份出售给汇能集团。8月,汇能集团又揽入亚钾国际(000893)9.01%股份。据媒体观察,汇能集团在此次资本运作中疑似采取了“左手倒右手”的暗箱式操作。
近日,汇能集团又通过汇能海投拟要约收购ST新潮46%股权。不过,仅仅一周时间,要约收购即告终止。此次收购中,汇能海投因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而收到监管问询函。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因汇能海投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相关工作。
汇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 实控人是内蒙古“煤炭大王”郭金树、郭建军父子。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70家,总资产1350亿元。2024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里,汇能集团以606.85亿元营收总额位列第三。可见,汇能集团资本实力非同一般。不过此前汇能集团一直保持低调,忽然走向资本市场前台,且密集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着实令市场不解。另外,经调查可见,汇能集团在资本运作中多次触及灰色地带,并不像资本运作的新手,而是深谙资本市场运作的大佬。
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 “蒙面增持”存疑
在收购ST新潮时,汇能海投因未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而被投资者举报。最终,汇能海投也因未披露一致行动人而不得不终止要约收购。近年来,野蛮人“敲门”和“蒙面增持”在资本市场屡见不鲜。汇能集团一度被推至舆论风口。市场的对他野蛮人的质疑也不是空穴来风。回顾汇能海投举牌ST新潮过程,确实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是从举牌时间看,在汇能海投正式要约收购ST新潮前几个月,汇能海投等四方资金已开始布局ST新潮。2023年四季度起,汇能海投、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盛邦科华”)、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伯纳程基金”)、内蒙古梵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梵海汇享长期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梵海基金”)等已经开始买入ST新潮。目前,汇能海投、盛邦科华、伯纳程基金、梵海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4.99%、5.51%、4.98%、4.56%,分别位列第二大、第三大、第四大、第五大股东。
其次是四方资金踩线持股具备隐秘性。除盛邦科华持股比例在5%以上,汇能海投、伯纳程基金、梵海基金持股比例则均踩着5%的举牌线。一般来说,持股超过5%的股东在增/减持时需要公告,而持股5%以下的股东增/减持则不需要公告。汇能海投等四方资金为何都选择踩线持股?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
最后,汇能海投等四方资金多次否认的态度也令人生疑。资料显示,汇能海投、盛邦科华等主体多次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例如:盛邦科华在2024年1月13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无一致行动人”(详见公司公告);收购人在其2024年8月24日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仅披露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4.99%股份,且据《提示性公告》披露,收购人在上司公司董事会书面询证,请收购人对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事项予以说明时,表示:除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形(详见公司公告)。此外,公告显示,ST新潮曾多次向汇能海投询证,汇能海投于8月22日晚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表示“除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贵司股权的情形”;8月24日傍晚时段以及8月28日上午时段,ST新潮集中收到收购人及其他四方主体分别发送的书面回复,均否认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
如此大规模的并购成为一场闹剧,汇能方面给出的原因竟是“汇能海投之前对于相关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此次收购中,汇能海投潜伏已久、隐秘举牌、回复口径遮遮掩掩,这些行为特点并不像一个“整合者”。业内人士分析,汇能集团并非不理解规则,而是在深刻理解规则的基础上,意图以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方式完成收购,哪怕这种方式违背市场规则。
郭建军在接受采访时辩护称,进入资本市场是该集团发展从产业逻辑走向“产业逻辑+资本逻辑”双路并进的新阶段,将以长期、善意、专业的态度介入资本市场,不会选择野蛮人的方式入主。尊重规则,在规则基础上进行资本运作,才是真正的专业,才是最大的善意。然而汇能集团历时半年时间,搭建了如此隐匿复杂的结构,还聘请了中介机构和业务合作方协助,资本运作手法堪称娴熟,很难让人相信“之前对于相关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
截止发稿日,st新潮已经遭遇了两个跌停,十多万股东蒙受巨大损失。要约收购是股东的权利,但权利的边界是要合法合规行使,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和交易所信披规则,显然是对股东权利的滥用,更是侵犯其他股东的侵权行为。对于这样扰乱证券资本市场秩序的行为,仅仅责令整改显然已无法令损失惨重的投资者满意。他们期待的或许是更为严厉的惩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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